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〉的通知》(国发〔2021〕26号),按照人民银行的相关工作要求,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,拟对《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印发《宁波市金融统计质量控制办法》的通知》(甬银发〔2018〕127号)等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,起草了《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》(见附件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 公众可通过信函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并邮寄至: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北路138号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办公室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。 附件: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关于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(征求意见稿).doc 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 2024年2月26日 |